強制融券回補是為了確定股票所有權,按證交法規定,每家公司每年都要召開股東大會,所以每年最少有一次融券回補。
若該股票當年有分配股票股利和(或)現金股利,則在除權與除息前也要強制融券回補,除權和除息可在同一天,也可分開在不同時間,所以會有一次或兩的融券回補。
若股票有辦理現金增資,而現金增資的除權日若與上述除權除息日不在同一天,則又會增加一次融券回補的機會。
若該公司遇有突發重大事項,需召開臨時股東會(事情發生在股東大會之後),而臨時股東會中有需要股東行使表決權的事項,則融券亦要回補。
由上可見,每年最少有一次融券強制回補,若經由特地安排,更可多至四次以上。
資料來源: http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070525071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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