壓抑「慾望」很難成功,

重要的是看清自己的「慾望」。

 

 

從前我每次很想要一樣東西的時候,都要想很久,

一面想著要存錢,一面想著很想買,

最後總是告訴自己,

這也不能買,那也不能買,

人到底活著做甚麼,所以就買了。

 

更常發生的狀況是:這東西好像也沒多少錢,應該也還好吧!

所以當然也就買了。

結果流水帳照記,錢照花。

到了月底才驚覺,我也沒買甚麼奢侈品啊!怎麼又透支了。

啊!原來沒多少錢的小東西,比奢侈品更可怕。

唉!更慘的是真正重要的(需要的)東西還沒買啊!

不該買的已經買了,可是該買的還是得買,所以還是買了。

 

所以調整心態很重要,

要學會控制花費,

以前用「壓抑法」,叫自己不要買東西,效果不彰。

現在改用「選擇法」,感覺好很多。

先把想要的東西列出清單,

把最想要的排在前面,依次往下,

依照預算來填寫,

例如:一個月的購物金是4000元,

那麼填滿4000元,就往下個月填。

 list   

 

往往我這個「慾望狂」,一填就填到3個月後了,

想買得東西還真多哩!

難怪從前都把錢花光光。

 

填完清單後,就開始催眠自己,

我不是不買,只是晚點買,

然後自言自語:妳等我,下個月我就把妳買下來。

可是實施的結果,很好笑。

往往到了第三個月,也不怎麼想買了,

因為更想買的東西又出現了,

ㄛ,原來原本的那樣東西也沒有那麼想要嘛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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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游凱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